索引号:010805443/2022-00002 | |
发布机构: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2-01-20 14:37:24 |
名称: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今年以来,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市场复苏发展,按照“党建统领、安全至上、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的总体思路,紧盯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扎实抓好依法治市工作,加快文化旅游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在法治宣传、制度完善、市场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结合机构改革和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改革,全面夯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直属单位“四级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了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研讨、宣传督导等三项制度,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计划、责任清单和工作台帐,采取定期检查、季度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二是明确目标定位。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从树牢法治理念和提升法治水平入手,先后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机关学法用法实施细则》,着重对依法行政和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和细化,年初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文旅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切实运用法治手段和民主程序加强机关日常事务管理。
三是突出学习教育。坚持抓好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学习教育,尤其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的学习培训,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党员干部大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法用法执法等学习培训,坚持把《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必学内容,切实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同时,充分发挥年度岗位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常态化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岗位责任考核,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队伍依法办事能力。
二、扩大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宣传主阵地作用,综合运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旅游杂志等多种平台手段,加大法治宣传。在宝鸡资讯网、宝鸡手机台、广播宝鸡等媒体开展依法治市内容宣传,在市电视台、电台开设《法治追踪》《学法用法》等法治专题栏目10余个,全方位追踪社会法治热点,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的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是开展活动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宪法日、中国旅游日及文化旅游志愿活动等时机,进一步拓展学习形式和成效,广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网络安全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九进”法律宣传活动3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4万余人次,有力促进了文化旅游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三是加大行业宣传。组织旅游景区、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电影院等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经营培训活动,今年先后采取网上直播培训、召开现场会培训等方式。采用行政约谈、上门服务指导等方式开展行业单位法规宣传,不断提升文化旅游市场从业人员的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优秀文化作品在学法用法中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创作了《请柬》《清水湾湾》等优秀作品,积极在精品文艺创作和文化惠民演出中宣传法治思想,真正让充满法治正能量的文艺作品传递出党的好声音。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明确行政事项。全局系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0项,除划转行政审批局3项之外,其余行政审批事项均按照要求录入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针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实际,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宝鸡市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分级分类监管标准(试行)》的要求,明确随机抽查事项52项,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录入文化企业500余个,做到随机抽取,即时录入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促进了“阳光执法”落地。
二是完善执法治度。坚持行政执法受理登记制度,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坚持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依法进行调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法律救济等权利,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正常有序地进行,坚决杜绝全局系统超越职权乱作为、推诿扯皮不作为、办事拖拉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坚持行政调解、复议、应诉制度,充分发挥局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调解程序和规则,完善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登记制度和有关文书,认真落实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备有关报表,夯实各级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切实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稳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关建设。同时,针对文旅系统庞大、执法任务重、涉法涉诉点多面广的实际,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建立了文化旅游系统政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平台,有效加强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落实“同城一支队伍”体制要求,组建成立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金台、渭滨、陈仓分别设立了派出大队,统一行使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按照“局队合一”要求,在8个县和凤翔区设置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量得到全面加强。
四、严格行政执法,全面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了“清浊行动”。组织召开了“2021年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动员大会”,制定了《2021年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以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和安全生产三个方面7大重点领域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全力净化全市文旅市场环境,共发放“清浊行动”宣传海报1000余份。深入开展违规音乐产品查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歌舞娱乐场所19家次,责令4家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改正,下架删除违规歌曲6首,有力推进了我市“清浊行动”向纵深开展。对省厅交办的文化旅游市场两类三项线索问题核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逐个核查,逐个整改,114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清零”。
二是开展了全市文旅行业打击处置网上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络表演、网络演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产品为重点,以表演内容是否含有禁止内容、低俗媚俗内容、含有“地下教会”“家庭教会”危害社会风气,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为重点核查内容,我们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招聘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天眼查”系统、移动终端APP、微信和QQ公众号等途径,进行了5次网络企业内容排查,共排查辖区内网络文化企业14家,为广大群众营造了提供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环境。
三是开展了“扫黄打非·新风2021”集中行动。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以开展“护苗2021”“净网2021”“秋风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扫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和出版物,全力确保实现全社会全领域全天候保护未成年人氛围更加浓厚、网络空间持续清朗的目标。
四是狠抓节假日综合整治。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节、国庆节等假日关键节点,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安全通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布宝鸡文明旅游温馨提示等方式,为文旅市场假日安全稳定提供重要保障。十一国庆假期前下发了两个通知,对全市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文旅安全、市场秩序、旅游统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强调。组织召开了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及国庆假日市场工作会。开展了节前和节日期间联合检查,联合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县区的国庆假日文旅市场准备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重点对高新区陈仓老街、钓鱼台景区,眉县太白山景区等重点景区和旅游场所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文安委组成7个检查组,假日期间开展了不间断的文旅安全专项联合督导检查。按照工作要求完成了假日期间的旅游统计、信息报送和媒体信息发布等工作。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安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文化旅游市场重点督导抽查,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重点开展日常巡查,文化市场重点整治文化行业含有淫秽色情低俗、赌博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网络文化产品,特别是含有“拜金”“炫富”内容,危害社会风气,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文化产品,以及未成年人上网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旅游市场“零负团费”、强迫购物、“黑车”、“黑导”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维护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为文化旅游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发展环境。完成了全国文化市场执法专业科目考试的组织工作。全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905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5378家次,责令整改34家,当场处罚15家,立案调查39家,结案50件,警告36家,罚款42家(罚款总额17.45万元),责令停业整顿5家,取缔4家。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要求相比,还存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宣传不够经常、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治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为营造文化和旅游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持续复苏,推动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