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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年报

索引号:010805443/2022-00005
发布机构: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05-24 09:15:40
名称:宝鸡市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
有 效 性:有效 文号:

宝鸡市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行动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2-05-24 09:15:40 浏览次数:

2022年,全市乡村旅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乡村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以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脱贫地区、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示范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为重点,以《宝鸡市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宝旅创办发〔2021〕2号)为依据,积极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通过狠抓规划引领质量提升、资源开发水平提升、产品供给业态提升、宣传推广影响提升、人才支撑实力提升,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把乡村旅游打造成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支撑点和文化旅游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一、规划引领质量提升

1.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目标任务:编制《宝鸡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对全市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摸底梳理,重点突出5个国家级贫困县扶风县、太白县、麟游县、陇县、千阳县和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麟游县,科学制定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完善秦岭地区农家乐管理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依据即将出台的《陕西省“十四五”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陕西省秦岭地区农家乐发展规划》《陕西省秦岭地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和《秦岭地区农家乐基本要求(地方标准)》,进一步修订我市秦岭地区农家乐管理办法,完善农家乐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涉秦岭6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涉秦岭县区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目标任务: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乡村旅游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具体要求,涉秦岭县区要及时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辖区内乡村旅游发展目标和聚集区域,加强乡村厕所、垃圾容器、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生活垃圾和污水统一处置。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涉秦岭6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资源开发水平提升

4.持续推进乡村旅游百村示范工程

目标任务:各县区要在年内打造2-3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在资料审核和现地调研后,市文旅局遴选发布我市第二批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名录。各县区要对入选名录的村落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检查评价,每年底进行考核评估。对于示范作用不明显或发生其他中省市通报问题的,市文旅局将及时给予清理。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5.遴选推荐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

目标任务:在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名录中遴选推荐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在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中遴选推荐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不断打造全市乡村旅游品牌。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6.建设乡村旅游A级景区

目标任务: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积极指导乡村旅游资源禀赋好、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村落创建国家A级景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产品供给业态提升

7.开展旅游民宿评定

目标任务:按照《旅游民宿的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积极打造农家客栈、森林人家、家庭旅馆、休闲驿站、田园农庄等各类民宿。向中省遴选推荐评定等级旅游民宿,向社会发布旅游民宿推荐名录。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8.推出乡村特色美食

目标任务:指导县区加强乡村旅游美食创意研发,积极组织开展乡村厨师厨艺大赛、乡村美食节等活动,推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广受游客欢迎的品牌乡村美食。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9.打造品牌农家乐

目标任务: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依据《陕西省农家乐旅游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强化农家乐日常管理,指导县区打造品牌农家乐,不断提升农家乐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四、宣传推广影响提升

10.提升宣传资料

目标任务:摄制宝鸡乡村旅游宣传片,印制宝鸡乡村旅游宣传折页、手绘地图、农家乐分布图等,全面反映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成果。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镇要对乡村旅游宣传视频、宣传画册等资料进行更新升级。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2022年9月

11.组织采风活动

目标任务:组织省市媒体和网络达人开展采风踩线活动,深入乡村旅游村镇和景区点位,发挥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新闻网等市级媒体宣传作用,开设乡村旅游专刊专题专栏,宣传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成果。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彻全年

12.推出精品线路

目标任务:策划推出市县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每个县区要针对各自乡村特色资源,总结提炼乡村旅游宣传主题,进行深度包装、精准宣传,推出春赏花、夏纳凉、秋摘果、冬滑雪四季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彻全年

五、人才支撑实力提升

13.加强学习交流

目标任务:赴省内外乡村旅游发展优势地区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熟的发展模式。指导县区积极参加中省举办的各类旅游博览会、交易会,积极参加周边主要客源城市专场营销会,加强对外相互交流学习。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彻全年

14.组织专业培训

目标任务:积极推荐乡村旅游优秀人才参加中省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市、县专业技能培训,邀请院校教授、省市专家送学到乡村旅游点,注重案例教学和实地参观,以能力提升支撑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文旅局配合,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完成时限:贯彻全年

15.筹建乡村旅游协会

目标任务:筹备成立全市乡村旅游协会或旅游分会,指导县区成立乡村旅游协会或农家乐协会,加强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引导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完成时限:贯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