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网站信息发布及时、高效、准确、安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信息是传递政府职能部门对外政务公开和信息交流的窗口,严禁在网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的保密信息、与本部门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或转载,但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发布或转载。
二、网站信息发布必须遵循“谁审核,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明确信息审核、签发、发布、维护等环节的责任,保证上网信息的安全和及时更新。
三、上网信息的审批。各科室的信息由本科室的信息管理员和科室科长以上领导审核,由各科室信息员负责网站上传信息的存档管理和维护,各科室信息管理员将需要在网上发布的信息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传送到网站管理后台,报请办公室网站审核员(对于网站发布信息中的敏感话题、规范性用语、涉及党和领导人讲话、精神的表述不能简化),审核员要严格审核流程,对于各科室报送的网站后台信息要向局办公室主任报备审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在网站后台管理界面中审核通过该信息,信息即可发布在站网页上。对于涉及财务信息、对外招标、工程建设公开、人事信息等特殊性信息,由局长审核通过方可上传。
四、网站的管理与维护。网站管理小组主要由网站的技术管理与第三方运营公司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并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定期对网站服务器信息数据进行备份,负责服务器安全情况,更改网站管理口令。并承担网站服务器及上级各部门计算机病毒查杀工作。同时要保证网站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如出现数据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第三方运营公司予以解决。
五、信息保密和使用纪律。网站安全责任人是本网站第一责任人。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管好上网密码,对上网信息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网站监督员负责对网站及专网使用及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和违规使用网络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