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我市2025年中级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全市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可在本年度使用。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
3.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2021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其中:专业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
(二)评审条件
艺术系列按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21〕62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宝人社发〔2023〕32号)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执行。
(三)不得申报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三年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中级职称为网上申报,初级职称为线下申报。
(一)个人申报(2025年8月15日前完成)
申报人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佐证材料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本人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所属单位。
转换职称系列(专业)或确认职称资格的申报人员,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二)逐级审核推荐(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
用人单位通过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上传至“公示证明”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各委托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通过系统导出《职称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同时出具委托评审函,一并生成JPG文件上传至对应系列(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评委会。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初级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开公示、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报送以下材料:
1.市级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单》(1份A3纸,并提交电子版)。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内容可根据实际增加页数,但字体和表格行间距不允许调整)。职称转换人员填报《宝鸡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转评审批表》,初任初级职称认定人员填报《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公示及公开监督情况表》。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以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档案复印件;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附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单。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不满5年的按照工作年限提供。
9.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蓝色背景、JPG格式、626×413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表格中凡涉及负责人签字(盖章)、单位盖章、签署意见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各类复印材料均须经呈报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使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并用纸质封面、封底,封面标注“评审材料”字样及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资格名称。
材料袋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要求竖向开口、牢固结实、可封口、不易破损。封面张贴《报送材料目录》,两侧及底部张贴个人信息(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资格名称)。
评审材料相关表格在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hhlyj.baoji.gov.cn/)。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换到艺术、图书、群文专业技术岗位的,本人申请职称转换,须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国家已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专业,与其它系列(专业)不得转换。
(二)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艺术、图书、群文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备案。职称确认、晋升可同次进行。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突出贡献人才考核认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意见》(宝人才发〔2022〕3号)执行。
3.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四)年限及论文要求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业绩成果等完成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15日。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2025年8月1日至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烟路1号文化艺术中心北办公楼1008室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3263262
宝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