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承载着地域文明的基因密码。面对非遗项目存续状况的千差万别,唯有分类施策,方能实现精准保护,让非遗在新时代焕发持久生命力。
记忆性保护是守护非遗“根脉”的基础手段。对于丧失传承人、客观存续条件已消失的非遗项目,需以“抢救资料”的紧迫感开展工作。市、县(区)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力量,对这类项目进行深度调查,通过文字记录、图片拍摄、音像采集等方式,系统梳理其历史渊源、技艺特点与文化内涵,建立完整的资料档案库。这种“存档式”保护虽无法复原活态传承,却能为后人研究、追溯宝鸡非遗文化留下珍贵素材,守住文化的记忆坐标。
抢救性保护是对濒危项目的应急守护。针对濒临消失、活态传承困难的非遗,既要建立濒危项目名录精准识别,更要优先拨付保护经费,为抢救工作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整理资料、保存实物、修缮相关场所,最大限度留存项目本体;同时推荐学艺人员、支持传承活动,以“输血+造血”的方式,为濒危项目注入新的传承活力,避免其在时代变迁中彻底消亡。
传承性保护是夯实非遗“活态根基”的关键举措。对受众广泛、传承基础好的项目,应聚焦“后继有人”与“活态延续”。一方面,扶持建设传承基地,搭建稳定的传承平台;另一方面,通过组织授徒传艺、研讨交流、展示展演等活动,既培育后继传承人,又扩大项目影响力,让非遗技艺在代代相传中保持鲜活生命力。
生产性保护是推动非遗“融入当代”的创新路径。对具备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需建立生产性保护目录,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通过规划引导与政策激励,帮助非遗产品对接市场需求,实现“以产养遗”“以用促传”,让非遗在市场流通中获得经济效益,反哺自身保护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非遗保护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常抓不懈。对于宝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施策保护,将于2026年3月1日施行的《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市各级、各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要求,以记忆性保护守根、抢救性保护止损、传承性保护固本、生产性保护赋能,让非遗在分类施策保护中薪火相传,成为彰显宝鸡文化魅力的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