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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我单位召开《宝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传达会,会议由非遗科科长仲建伟主持,非遗科、市关中文化(宝鸡)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市关中文化(宝鸡)生态保护服务中心主任刘小明同志领学市上会议精神;局三级调研员王润安同志从“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坚持有法必依”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次会议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大家表示,将按照此次会议安排,立足本职、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工作实效,为全市非遗发展贡献力量。